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谢睿
你们有最喜欢的一本书吗?我有一本书,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花颈鸽传奇》这本书来自沈石溪。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信鸽的传奇故事,那只信鸽它的脖颈处的羽毛是彩色的,被那儿的人称为“花颈鸽”。那只花颈鸽它有着熟练的飞行技术和出色的指挥能力以及顽强的毅力。所以当地人的军人便把他征召到了战场上,为军人们传递重要的情报。那只花颈鸽一次次冒着枪林弹雨,为军队传递重要的情报,立下了赫赫战斗的胜利,但因为这样,它却因身负重伤变得意志消沉,不愿意再展翅高飞。但有一次,花颈鸽知道了战队失去它的重要性,它最终走出了心中的黑暗,重回蓝天,为这场大战争,给军队们传递最重要的情报,最终战争获得了胜利,花颈鸽为自己感到自豪,因为它知道一个队伍没有它将会多么的困难。
这本书非常好看。也可以让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是一个班在奋斗学习,那我们就是装满水的一个罐头,如果有一个同学学习落下,那罐头上就会少一个碎片,里面的水就是知识,少一个碎片,水就会漏很多,所以我们要团结一心,帮助同学,有一个团结的意识。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袁思惟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看的书,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雨街的猫》。
雨街的猫主要讲的是:雨街是一个经常下雨的地方,在那里,有一栋大钟楼满分作文网www.ZuoWenWang.net,里面住着一个老太太,叫蕾莎,她还有邻居,是汤先生和汤太太。有一天,蕾莎太太买完菜回来的时候,发现了一只黑猫,那只黑猫躲在一个草垛里,好像很可怜的样子,所以就收留了它,还给它取名叫阿洛,阿洛就跟邻居汤先生养的狗阿旺在一起玩,后来,蕾莎太太病了,因为没有即使得到治疗,病情严重,所以去世了,阿洛就感到了孤独,它每天都开始闷闷不乐的,不过每天都可以得到邻居送的早中晚餐,因此它的生活也没有那么糟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推荐给你们看,如果听了我的精彩描述,你们有没有也想买一本来看看呢?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徐越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种类,是我最喜欢的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狐狸兄妹》。
文中主要讲了沃尔夫星的人们,滥用资源、污染环境沃尔夫星遭到了中的破坏,他们企图用丑类来攻占我们的地球,最后狐狸兄妹用美战胜了丑的故事。
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深刻“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凡事都有他的克星,只要我们细心观察。
另外他们滥用资源,污染环境给我的印象也很大。如果我们地球人和沃尔夫星的人们一样。我们的星球也会变得像沃夫星一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黄煜晨
你们知道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令青少年脑洞大开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书里面的故事非常好看,都是讲侦探破案的事情,让我们很沉迷,其中这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死亡游戏了,因为美味的杀意就是死亡游戏,这一篇联合起来的,所以死亡游戏放的会非常短,但是那个故事情节是非常的好看呢!
故事主要讲的是m博士用信纸来像福尔摩斯开战,结果福尔摩斯并没有上当,直接找到了一些人问清楚了,最终他没有相信m博士的话,只是走了,因为这个案件其实是m博士带的第二个纸条,第一个纸条的背后还有字,所以这并不是真的。
书里面的故事基本上差不多,我都看完了,你们想看的话也叫自己的爸爸妈妈去买吧,这本书非常好看,虽然有些人还看不太懂,但是它可以让你的思维逻辑变得更好,挑战大脑,释放潜能,还能让你更善于思考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福尔摩斯》。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赖浩宇
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刀疤豺母讲的是沈石溪和他的藏族练手强巴去森林里的时候看见了一群金背豺沈石溪,很高兴,因为金背豺才是很稀有的动物,金背豺的模样,与其它豺不同,其他才的毛色一般成褐红色。金背豺覆盖着厚厚的一层金色绒看上去与众不同,正当沈石溪准备拿照相机拍摄的时候他的藏族向导强巴拿起了猎枪只上了金背豺群。你想知道金背豺的命运将会如何吗?嘿嘿,这里先卖个关子等你们买到这本书以后找书中去寻找答案吗?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了,这本书很细致的描写了,金背豺群的生活方式和金背豺的模样。还记录了金背豺群的生活,让我们了解了这种奇珍异兽更大的作用,是让我们更确切的认识了金背豺才这种动物知道了他对大自然的贡献。还让我们知道了,金背豺是如何离开草原的,又是如何返回草原的
剧情跌宕起伏十分精彩,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你们也迫不及待的想翻开这本书了呢。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肖荣辉
我们自己都有,我能自己喜欢的书,我也有我自己喜欢的,我喜欢《捣蛋抱一抱》。
这里主要讲了下美美和大门的问题,首先是路美美撞大门却说屁股疼,同学嘲笑他老师说了一番话,之后同学吓得连忙道歉,而雷天龙撞大门却是屁股直接撞打开了,同学们连忙者怪他,因为花儿老师也就晚了,校长来了,他看见了那个大门就大吃一惊,连着花儿老师也大吃一惊,这件事老师让这周的班长夏美美来解决……
花儿老师为了解决这件事,找来了夏美美,夏美美而在那里阅读同学的几本书,然后花儿老师称只剩她们两人的时候,她就开口说话了,说这件事要告诉,她的家长夏美美说她的家长会责怪他的,而花儿老师股给足她勇气,厦门美之后也是回家了,花儿老师找来了夏美美的家长,妈妈第一时间就说她是不是在学校做了什么事?花儿老师说并没有什么指的,是做家长就要做好一点……
最后几页都是讲夏美美和大门的事情都解决了,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本好书,我喜欢这本书。
篇七:我喜欢的一本书
黄浚宸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而我喜欢的书就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作者是杨鹏。这本书主要是讲神仙爸爸能预测未来。为什么爸爸能预测未来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最开始是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的,因为有次杨歌爸爸一不小心撞到了石头上晕了过取,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突然就有了预测未来的能力。
有一天在杨哥的小区里来了一个“社会精英”它吹嘘自己不仅可以预测未来,而且也可以看到过去。但是这些都是他的谎话。他只是以此来骗取老爷爷老奶奶的钱。他的谎言早已被杨歌的爸爸给识破了。于是告诉了杨歌。杨哥立马电话110报警。因为警察叔叔说小区路段在维修,会晚点到。希望杨歌能拖住骗子。于是杨哥赶紧跑到社会精英的面前大声说:“骗子,我们比赛吧。”“社会精英”看见了杨哥有点慌,说:“哪来的小孩去去去,我还有事要工作。”杨哥得意洋洋地说:“那你就不敢喽。”社会精英一下子变得很冷静:“那比什么?”杨哥说:“我们来比预测未来的能力。”杨哥看见吴奶奶抱着一只猪,于是他大声的说:“那我们就来预测那只猪一个小时后会发生什么?”社会精英回答说:“我觉得这只猪一个小时后会安然无恙。”杨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出的很愚蠢,就想以上厕所为借口求救爸爸。爸爸在我的面前,开始“咯哒”“咯哒”起来,说:“这只猪一个小时后会摔断腿。”这时,杨哥走出卫生间对着骗子说:“我觉得这只猪一个小时后会摔断腿。”
时间一分一秒地滑过,这只猪依旧安然无恙。杨哥也开始有点怀疑爸爸的预测能力了,这时候警车声响起。吴奶奶的小猪听见了警车声,被吓的赶紧从吴奶奶的身上跳下来,哎呀,这只猪跳下来的时候把腿给摔断啦!
等杨哥下来以后却发现“社会精英”已经被抓了。通过了这个故事我学会了:我们不能向“社会精英”一样,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钱财,必须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去获得。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刘羽馨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吗?就是《我是的家》。
这里从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牛妞、木棒、牛妞爸爸妈妈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最最丰富的人物就是牛妞和木棒了,他们一起去了长途汽车站,又去了有一个铁索大门的地方,最后去了一个飞机场。
特别是牛妞的妈妈一直在操心着牛妞会不会出什么事?最后飞机上的警察阿姨和叔叔帮助了牛妞打电话给了牛妞的爸爸,牛妞的爸爸的接到了电话牛妞的爸爸妈妈马上来到了飞机场,爸爸妈妈看到牛妞抱在了一起大哭牛妞也是。
我们去哪里都要告诉爸爸妈妈听不然找不到我们的。
篇九:我最喜欢看的书
古晨曦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精彩的福尔摩斯,有有趣的童话,更有感动的,我的儿子皮卡,其中我最爱看的书就是我的儿子皮卡。
书中主要讲了有个人,他叫皮卡,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就遇到了麻烦。事情是这样的,皮卡他在课间的时候准备炫耀炫耀自己研究的飞得很远的纸飞机,决定和别人pkpk。眼看就要拿到第一名了!可,一个名叫季瓜瓜的人,拦挡了下来,砸中了他的头,皮卡的一怒之下,一把抓住季瓜瓜,脱掉了他的名牌皮鞋,往树上一丢,你猜怎么着?他的皮鞋竟然丢到了树上卡着了,看着树上那两个孤零零的名牌皮鞋,大家都不禁笑了来!可这件事情不仅让他们不恨记对方,没想到后来还成为了好朋友……过了许许多多时间,就连皮卡的哥哥和他们两家都互相熟悉了对方,可没想到的是,就一日之时,季瓜瓜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爸爸的艺术被认定为抄袭,将自己的住处卖给了别人,爸妈离婚了,两人流畅到了一个非常远的郊外。自从变成了这样,皮卡每一天都十分想念着季瓜瓜,有时就是季瓜瓜来皮卡家,有时就是皮卡来寄瓜瓜家,两人还是理礼尚往来。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皮卡了,皮卡他虽然调皮又捣蛋,但是他非常的讲义气,就是因为他,季瓜瓜才变得那么开朗呢!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讲述了两个普普通通的家庭的故事,让我感觉这本书的真实性十分强,不像想像书一样,什么东西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更不像漫画书一样,这里面的有趣故事全部通通都是自己编出来的,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甚至有点同情季瓜瓜了。
如果你也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就一起来买到这本书,跟我一起躺在书中的海洋吧!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黄雨萱
大家应该都喜欢一本这样的书吧,那就是嘭嘭嘭这本书。
其实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那接下来我就讲讲他怎么那么吸引我,帮忙当这本书,让我觉得我去了一个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就似乎真的有一个隐形人朋友,这本书不仅吸引人,而且他的每件事,每个心理动作,都写得非常清楚,就让我更进一步的进了另一个世界,虽然这不是事实,但却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让我把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想成了自己的世界。
那竟然能写出这么带有想象力的故事,那这个故事就一定是非常吸引人,每当我读完书,我都会想一想之后会怎么样?
似乎像在猜脑筋急转弯,当然故事内容用一句话来形容特别简单,可是你仔细去读一读会发现她特别的奇妙,里面讲一个叫同喜喜的小女孩一天一个人独自在楼下玩,可是发现了一颗会说话的树,没想到那棵树是一位隐形人,后来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可是有一天他们想互换身份,把隐形人同喜喜变成真的同喜喜,而真的同喜喜变成了隐形同喜喜,可最后真的同喜喜不想再当隐形人同喜喜又换回了身份,最终隐形人同喜喜离开了,但在梦里他们两个会一起相见,这也是故事的结局,你们是不是觉得这么好的书听完了这么短的一段话,似乎自己也进入了一个另外世界。
篇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赖欣睿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最喜欢的是这段时间看的《怪物宝宝帅呆呆上学记》。
帅呆呆头发乱乱的,穿着虎皮衣,看起来呆呆的,可是他说自己很帅,所以叫他帅呆呆。在森林里,有个奇怪的小木屋,这个小木屋就是帅呆呆的家,屋里还住着怪物妈妈和怪物爸爸。当春天到来时,怪物爸爸就把小木屋涂成白色,夏天来到时,就把小木屋涂成红色,秋天的时候,就把木屋涂成黑色,冬天的时候就涂成绿色,一年四季都是不一样的颜色。而且,怪物一家小木屋前有一块木头牌子,上面写着:你好,小木屋里的怪物一家欢迎你,我们一直等着您进去,这样好吃掉你!如果你不想被吃掉,就赶快逃命吧!所以怪物一家从来没有吃过一个人。后来,帅呆呆为了认识字上学了,在学校里,因为跟艾馨老师,点点同学,还有麦麦她们的相处,帅呆呆变的不再想着吃掉人类了。它觉得人类是它的好朋友!
这就是《怪物宝宝帅呆呆上学记》的内容,我觉得很有趣,所以非常喜欢看!
篇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刁巧欣
在我喜欢的书中有一句话:书的阵地是书房,蚯蚓的阵地是泥土,围巾的阵地是脖子,我,爸爸,妈妈,还有妹妹,姐姐共享一个阵地——那就是家。
文中的丘丘是个小男孩。
他喜欢小狗,喜欢吃糖,会跟爸爸妈妈玩“说反话”游戏,丘丘他非常喜欢玩,不知怎样他就经常和他的爸爸妈妈一起玩。
丘丘正慢慢长大。他想保护妹妹从板凳上坐起来的时候,会告诉别人不能让别人摔倒。想和星星成为好朋友的话。我总觉得丘丘这种方式让我觉得非常的可爱。
丘丘无法一夜长大。他仍然需要爸爸妈妈的扶着。才能敢骑自行车,不然的话他就会摔疼。爸爸妈妈想放开手,可是又怕丘丘摔倒,心疼他。所以才扶着后座。让他骑自行车。
丘丘一直在改变,今天,明天,后天,大后天他每天进步一点点。
可是文中又有一句让我感动的话:唯一不变的是今天,明天,后天,大后天。丘丘和爸爸妈妈妹妹将永远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篇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黄铭朗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是最喜欢的只有这一本,这就是《怪物宝宝帅呆呆上学记》。
《怪物宝宝帅呆呆上学记》的作者是翟攀峰。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座森林边上,住着怪物一家,他们是怪物爸爸,怪物妈妈,怪物宝宝,一天怪物宝宝闲着就在草丛边上等着人抓住,然后把它吃掉,最近怪物宝宝一直都在琢磨,为什么那些人一看到木牌就跑了?趁此机会,找个人问一下,没多久就有人来看木牌上的字了。“你好”。人开始念上面的字,就在这时怪物宝宝突然从草丛钻出来,余旭怪物宝宝就问这个人上面的字是什么?那个人就一个一个的给他读,读完就飞快的跑了,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走到了木牌旁边指着木牌说着什么,可是并没有逃走,接着怪物宝宝就从屋子里跑出来,把他们两个抓住,接着怪物宝宝就对字产生了好奇,听男孩和女孩说,在学校可以学到到知识怪物宝宝又不懂了,他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于是小男孩,小女孩就推荐让她去学校上课,自然而然的怪物爸爸怪物妈妈也同意在学校怪物宝宝发生了各种有趣的事情,要是你想了解,就看这本书吧!
我觉得我也要做一个对学习产生好奇的人,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篇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叶志阳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写的《狐狸的故事》。
当我拿起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力——一只黑熊瞪大眼睛,张大了血盆大口,亮出四颗犬牙,让人感到胆颤心惊,但又很有新意。在封面的右上角,还有一个新月。封面的背景是一片淡蓝的布满星星的天空,并且还有许多树、一片金色的稻穗。这个有趣的封面让我特别感兴趣,它能让我有一种愈发想读完这本书的感觉。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象元帅与智囊狐拍拍来一起想方设法与来自外星的僵尸战斗。战斗方法有很多,也非常有趣。最开始,他们认为僵尸很好打,于是就叫许多老鼠来对付他们;接着,他们终于认识到僵尸的威力,于是,他们便用马来和僵尸对决;过后又由狗去战斗,但都没有成功;后来,他们又叫黄鼠狼走上战场,但还没有赢;接着,又让猫去掩饰他们的攻击,但越掩饰越没用;最后,他们用一些对那些僵尸非常有危害的昆虫,把他们打败了……这样起伏有折、内容精彩,也有很多细节描写,并且包含了一点点幽默的语句,这样,我觉得这本书是非常的有趣,非常好看。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几个道理:既然人类生活在地球里,就应该爱护地球的环境,保护地球生态。我想,作者沈石溪肯定是一个非常热爱地球的生态与环境的人,他竟然把他的小说写到动物也来保卫地球的程度了。我觉得,如果我们人类再不注重保护地球的生态与环境的话,可能外星人还没来到地球,地球就已经被我们人类自己给破坏掉了。
这本书既有趣,又告诉了我道理,所以我最喜欢这本书。
